关于*ST龙宇股票异常波动,受损投资者可索赔,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澜澜给大家说一说,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5月16日,*ST龙宇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沪证监决〔2024〕175、176、177、178、179号),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整改。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核实,截至公告披露日,除了上述监管措施涉及的相关事项外,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经公司核实,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4月29日,*ST龙宇发布收到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决定书显示,2023年8月,上海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ST龙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723959H)存在以下问题: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ST龙宇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ST龙宇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龙宇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龙宇共对外投资了15家企业,专利信息3条,著作权信息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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