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的具体内容,行政法制监督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
2、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实施的监督。
3、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依据是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
4、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
5、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7、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8、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10、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11、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
12、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
13、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1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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