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槐荫区80岁以上老人补贴,80岁以上老人补贴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以下简称高龄补贴)。
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高龄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老龄人口中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老龄问题日益显现。
3、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也是缓解养老矛盾的现实之需,对解决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4、二、高龄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凡具有我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待遇。
5、发放标准原则定为:80至84周岁每人每月30元,85至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百岁以上(含百岁)每人每月300元。
6、其中80至84岁发放标准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财力情况适当上浮或下调,85岁以上不低于上述标准。
7、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群体时,高龄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8、三、高龄补贴发放程序和办法高龄补贴的发放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
9、根据高龄老人家庭成员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区老龄办审批后,报市老龄办备案。
10、发放方式采取社会化形式按半年发放高龄补贴。
11、具体发放办法由市老龄办具体规定。
12、四、高龄补贴资金筹集和管理高龄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自行列支解决。
13、市财政对桃城区、武邑县、枣强县、深州市、景县、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即按我市85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发放标准的1/3给予相应补贴。
14、其他县市为省直管县,其财政隶属省级财政,其补贴由省级财政统筹。
15、桃城区、武邑县、枣强县、深州市、景县、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的老龄办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1月底前核实汇总本地区上年度高龄补贴发放情况并报市老龄办,市老龄办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每年统一由市财政对补助资金进行体制结算。
16、高龄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17、老龄部门负责高龄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高龄补贴资金的安排拨付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负责高龄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18、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和不按规定发放高龄补贴的,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19、五、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照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建立高龄补贴制度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周密组织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20、各地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高龄老人的情况,建立健全高龄老人个人档案和老年人基础数据库。
21、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确保不漏发、不超发。
22、建立定期核查、公开公示、抽查和统计报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23、高龄补贴发放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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