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范围加注精神科法规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中医
关于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范围加注精神科法规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中医专业1 :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中西医心理科及其他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1。
2、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3、(二)中西医结合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4、中西医结合专业2 :从事外科、骨伤科、皮肤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2。
5、中西医结合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3。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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