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证发票日期限制,认证发票日期限制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企业可以根据下面的规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时间不受限制。
2、增值税红字发票通俗来说增值税红字发票其实就是负数发票。
3、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
4、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证明单》注明税额必须相等。
5、由购货方向购方国税机关走“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流程进行处理,将需要抵扣的发票数据一层层向上传递给国税总局进行比对,国税总局比对通过后再将通过的行文发给各地基层税务局,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半年以上是有的。
6、扩展资料: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因多次抄税,已抄税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折扣折让行为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宜。
7、 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 购买方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8、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9、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单》(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对应蓝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3)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公章);(4)对应蓝字发票相关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承诺书(表明该笔业务确系真实退货,若实际未发生退货,承诺不抵扣。
10、仅适用于“超期发票”。
11、)(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2、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与《申请单》第二联留存。
13、《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14、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报《申请单》时可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15、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购买方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具体原因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16、 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17、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时,对实际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抵扣联未经认证,且已超过认证期限的,应在《通知单》上注明“超期发票”字样。
18、注明“超期发票”的《通知单》开具只能由购买方提出申请。
19、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一式三联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20、开具有“超期发票”字样《通知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月审核相应业务发生情况,对实际未发生退货或销售折扣折让,属超期换票行为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21、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发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红字发票。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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