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责条例,问责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诫勉比通报影响大。
2、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一)检查。
3、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4、(二)通报。
5、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6、(三)改组。
7、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8、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一)通报。
9、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10、(二)诫勉。
11、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12、(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13、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14、(四)纪律处分。
15、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16、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17、扩展资料:一、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
18、《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19、2015年6月中央组织部印发的 《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20、而通报则没有影响期。
21、诫勉的影响比通报要严重。
22、二、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没有标准。
2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通报范围等问题作了明确而原则的规定,目的是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留下余地。
25、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在制定实施办法或相关规定时,结合实际对通报范围作出具体规定。
26、三、领导干部受“诫勉”后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
27、“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28、昨天,针对部分网友提出的问责方式中,“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却排在“诫勉”之前的问题,中央纪委研究室指出“通报”没有影响期,而受到“诫勉”的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29、2015年6月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30、而通报则没有影响期。
31、诫勉的影响比通报要严重。
32、四、《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3、根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在制定实施办法或相关规定时,结合实际对通报范围作出具体规定。
34、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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