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心理发展的年龄特点 从儿童发展到成人,其心理发展大致可分为六个年龄阶段。除了乳儿期与婴儿期外,从3岁至6-7岁为幼儿期,6-7岁至11-12岁为儿童期,11-12岁至14-15岁为少年期,14-15岁至17-18岁为青年初期。按学习阶段来分,幼儿期是学前教育阶段,儿童期是小学阶段,少年期是初中阶段、青年初期是高中阶段,各个阶段的年龄心理特征,不仅有量的差别,而且有质的区别。人是有个性差异的,所以即使同一年龄阶段的学生,其年龄心理特征也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但就其每个年龄阶段心理特征的最基本方面而言,应该是大致相似的,作为教育来说,必须掌握这些特征的个别性与一般性,典型性与多样性。 国外一些心理学者把儿童的年龄心理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运动反应阶段,第二阶段是知觉行动阶段,第三阶段为个性社会化阶段,第四阶段为初级智力行为阶段。小学阶段儿童的年龄心理特征,往往是让别人承认自己,希望在集体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接着是性成熟的少年期(即初中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个性发展不平衡,出现明显的心理矛盾,表现出爱和恨、自信和怀疑、尊重和轻蔑的感情,同时自我分析和自我评价的能力有了发展,理想在其行为中产生了明显的效力。此后是青年初期(即高中阶段),这个阶段的心理发展可以说只是机能的变化,巩固和完善少年时期已形成的心理特征。高中生已处于独立生活的前奏,也是考虑自身前途的关键时刻。因此在他们面前,有作出自决的必要性。这时他们已把生活道路的选择作为自己的头等大事,因此择业(包括升学中对专业的选择)成为高中生心理活动的中心。他们已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独立立场,并从这一立场出发对社会、政治、生活都具有初步的观点,他们已能从社会需要和自我需要出发来确定自己学习的目标、任务。 这里特别要指出中学生尤其是高中学生,处于身体成熟的阶段,也是性成熟的完成阶段。但性成熟并不意味着人的社会成熟。所谓青春期,是从纯生理成熟向社会成熟的过渡。社会成熟的主要内容是参与"成年人"的活动,掌握社会的一般规范与准则,一般地说,一个人的社会成熟(与此相应的是心理成熟)是比较迟的,因为要受到必要的相对完整的教育需要较多的时间,还要看这种教育与社会联系的程度和对学生在各方面的独立性和创造性的激发程度。 青少年各个阶段的心理特征都具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和可变性,而且各个阶段的发展顺序先后不能颠倒和超越。但由于教育在各人身上所起的作用程度不一,所以各人在心理发展的速度上,彼此可能会出现差异,甚至是很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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