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劳保统筹费,劳保统筹费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劳保统筹费应是建筑工程中乙方交的费用,政府工作主管部门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时已要求甲方将这部分费用提前代缴。
2、计入取费后又扣除,这是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完整反映工程造价情况)。
3、各个地方的规定有差别,下面是苏州的规定。
4、苏建定(2004)169号 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劳保统筹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建委,苏州、镇江、扬州、徐州、淮安、连云港市建设局:你们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劳保统筹费执行标准的请示已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省建设厅苏建定(2004)29号《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后,劳保统筹费标准:建筑工程、构件兼打桩、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为2.96%,预制构件制作1.48%,构件吊装1.11%,打预制桩1.22%,安装工程1.8%,以上费率的计算基础统一为不含税工程造价;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每工日0.42元。
5、实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的省辖市、县(市)统一按上述标准执行。
6、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应逐步向社会统筹过渡,其费率标准应逐步调整。
7、请各省辖市、县(市)每年二次将劳保统筹费收支情况等书面报我厅标准定额总站,我厅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劳保统筹费计算标准。
8、 三、实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的市、县(市)应加强对劳保统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做到统筹到位,返回及时,专款专用,严禁截留。
9、切实解决好建筑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等问题,为保持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10、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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