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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取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2、2、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3、3、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
4、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5、4、例子: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6、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7、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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