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孙丛林的规模较小,财产属性为私有,属于一僧或一系僧人所有,可由他们自行处理。僧人们可以自由招收徒弟,可以为徒弟剃度却没有传戒的权力。徒弟们须到十方丛林去受三坛大戒,受具足戒后再回到本庙,又可以招收弟子,使子孙繁衍。因此,子孙庙中的僧人上下之间都是剃度师与剃度徒的关系。子孙庙的住持,往往有多名徒弟,即将退院的住持在众多的剃度弟子中选择其最信赖者作为新的住持,这样代代相传下去。不过子孙庙的住持一般都是终身任职的,除非本人愿意让位。因此,子孙丛林住持的继承往往在老住持圆寂之时或之后。这是明显的代际世袭制。凡寺院在其法派相承中有相接近的,称为“本家”。子孙庙中若有重大事务或争执未能解决,可以邀请本家的住持共同讨论或调解。子孙丛林经本寺僧众的同意,可以改为十方丛林;十方丛林则不许改为子孙丛林。一般而言,寺院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是子孙丛林经双方同意,可以表面上出让而实际上有代价转变传承。除了子孙丛林和十方丛林,还有一些寺院,财产属性和住持的传承方式同于子孙庙,也有一些法派传承相同的本家寺院。但寺院的规模较大,财力雄厚,在某些时候也允许为本寺院和其他子孙庙的沙弥传具足戒。这样的寺院属于“一半子孙庙,一半十方丛林”性质。最典型的是四川薪繁县的龙藏寺。此寺建于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历代都有修葺,规模宏大。清初,大朗禅师住锡于此。大朗属破山海明禅师下传宗派,但不是临济正宗,而属于临济岔派。寺内住持,从大朗禅师以后,都是师徒代代相传。此寺的本家寺院有什邡的慧剑寺、彭县的中正寺等,彼此关系十分密切。寺外还有脚庙(即下属寺院)十座,田地千亩以上。寺内也部分接待云水僧挂单,1940年还传过一次戒。此寺斋堂前挂的梆(木鱼),不像子孙庙鱼尾向山门,也与十方丛林鱼头向山门不同,而是鱼头向斋堂外,与大殿平行横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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