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最高法院结束了一个备受关注的有争议的问题。这场辩论涉及政府是否有权为这种罕见的南方两栖动物指定一些关键栖息地。
此后,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将权衡围绕“栖息地”的含义以及渔业和野生动物服务(FWS)的分析的模糊问题。FWS的分析为这个组织保护长疣青蛙的土地提供了支持。
最高法院的一致决定对包括木材巨头汇豪公司在内的私人土地所有者来说是一个小小的胜利。该公司反对FWS将其路易斯安那州的房产纳入鼠蛙的主要栖息地。青蛙是世界上100种最濒危的物种之一。
最新的裁决推翻了第五巡回法院先前维持栖息地指定的决定。虽然土地保护将继续生效,但土地所有者有机会向上诉法院提交案件。他们认为他们的土地不是老鼠和青蛙的“栖息地”,所以不能包括在内。
“在知道政府支持的征地变得更加困难后,这个国家勤劳的业主们可以吃点点心了。”加州萨克拉门托太平洋法律基金会的律师马克米勒在一份声明中说。米勒代表一些土地所有者。
政府官员拒绝对这一裁决发表评论,但环保人士强调,最高法院实际上没有回答该案中的许多关键法律问题。
本案中有争议的部分是FWS在2012年做出的一项决定:将路易斯安那州超过1500英亩的私人土地纳入其指定的鼠蛙关键栖息地。FWS和咨询科学家已经确定它是恢复鼠蛙物种的最理想的临时池塘。
这种青蛙曾经生活在美国南部,但它的数量逐年减少。目前,大多数老鼠和青蛙聚集在密西西比河的一个池塘里。
本案的主要论点之一是,根据《濒危动物法案》(欧空局),这些路易斯安那州的土地是否被视为“栖息地”。
ESA允许在无人居住的栖息地进行土地保护,但土地所有者认为上述1500亩土地不合格,因为它们不是栖息地,目前鼠蛙无法在那里生存。这片土地需要改造,成为适合老鼠和青蛙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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