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的“可接受剂量”是多少?现有的测量安全性的研究是否足够?德克萨斯大学圣安东尼奥健康科学中心(UT Health San Antonio)的系统文献回顾表明,当前的化学品风险评估系统不充分且自相矛盾。这组作者说,结果是低估了造成有害健康影响所需的阻燃剂和其他污染物的水平。
《环境健康评论》杂志于 5 月发表了研究结果。包括加拿大环境研究分析师在内的作者回顾了 74 项毒理学研究(42 项体外研究和 32 项体内研究)和 74项流行病学研究。这些研究工作分析了水平足够高的化学基团,这些化学基团与内分泌系统(如甲状腺)的破坏和神经发育缺陷(如自闭症)的风险增加有关。
“我们的研究起源于对环境存在和人体负担增加趋势的回应,这些阻燃剂用于电视、窗帘和床垫等产品,”研究通讯作者、教授 Raymond F. Palmer 博士说在 UT Health San Antonio 的家庭和社区医学系。“这些趋势的出现与甲状腺和神经发育缺陷的患病率和负担明显增加同时出现。”
该团队试图检验这样一种假设,即一种称为暴露边际 (MOE) 的方法来确定可接受的剂量是不充分的并且可能有害,因为 MOE 可能低估了人类风险。研究人员对将污染物剂量水平与体内(体内)、体外(在试管或培养皿中)以及动物和人类研究人群的流行病学中的有害影响相关联的研究进行了回顾。
该研究侧重于分类为非甲状腺内分泌干扰物、发育神经毒素和甲状腺干扰物的化学物质。
“总体而言,我们的结果表明系统性毒理学与流行病学的差异不利于监管机构制定人员安全标准的努力,”Palmer 博士说。作者寻求点燃对安全标准改革的对话。
1976 年的《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 认为大约 62,000 种化学品是“存在的”,除非被证明“对健康或环境造成不合理的伤害风险”,否则不接受测试或监管,”共同作者 Joel E. Michalek 说,博士,圣安东尼奥 UT Health人口健康科学教授。最近的报告称化学品的数量为 83,000 种,并声称 TSCA 法律已经过时,需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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