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老师体罚学生的案例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法律条文,为保证学生享有公平、公正的教育权利,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现对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应当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
2、对学生有困难,思想品德较差的学生,必须尊重他们的人格,平时应特别加以关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3、每一位教师都应当以自身的模范表率行为去教育、影响学生。
4、在对学生的教育过程中,严禁教师采用打骂学生的简单粗暴的办法,或采用罚站、罚跑、罚抄书、罚劳动、赶出教室、不允许上课等变相惩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5、 二、凡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轻重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 情节较轻且是初犯的,教研组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负责帮助教育;情节较重的,由副校长、校长负责帮助教育。
6、2、情节较重,但没有造成后果者,教师应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道歉。
7、学校扣除当事人一个月岗位责任奖,并取消本学期或本年度参加各项先进的评选资格。
8、情节较重,且造成一定伤害或由此引发一定后果,扣除当事人半年岗位责任奖,必要时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公开检查,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9、 3、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学生家长提出进行治疗,则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有关费用(如车旅费)一律由教师本人承担。
10、 4、对个别屡教屡犯的教师,批评教育无效的,必须从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罚直至停聘。
11、 三、学校各级主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带来的负面影响。
12、全体教师都应该严以律己,教育教学过程中切忌采取不计后果的方法;特别是年轻教师更要重视体罚与变相体罚的问题。
13、年级组、德育处都负有督促、检查的责任。
14、发现问题由德育处会同有关年级组及时处理;情节严重者报校长室,按规定予以处理。
15、对知情不报者,或故意隐瞒事情真相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6、 四、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17、 附:对学生停课审批权限的规定: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原则上课后进行,确需停课教育者,任课老师或班主任需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18、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半天)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育处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报校长审批。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