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万达集团创立于1988年,形成商业、文化、地产、金融四大产业集团。在今年6月21日,大连万达集团4名高管因涉嫌受贿,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
万达集团创立于1988年,形成商业、文化、地产、金融四大产业集团。在今年6月21日,大连万达集团4名高管因涉嫌受贿,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3日,万达集团4名高管因内部腐败获刑,跟小编一起去看判决结果。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的内容,被告人冯某、赵某、暴某、董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21年6月21日被提起公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赵某、暴某、董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根据判决结果,冯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赵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暴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董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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