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答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定义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你认为依据和标准在这个问题上的区别意义很大吗?如果能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现在还争论标准做什么?这个分类的提出的依据就是1989年行政诉讼法。
2、虽然存在了这么多年,但是许多学者都力主将其取消。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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