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核电企业承担上缴的场外核应急专项收入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专项
关于核电企业承担上缴的场外核应急专项收入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专项收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专项收入)”会计科目进行计提和缴纳。
2、专项收入应区别于专项资金,两者本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同。
3、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门用途的收入。
4、主要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测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国家留成油销售后上缴收入等。
5、为了环境保护和经济事业发展的需要, 广辟财源, 增加收入, 并适当集中资金进行重点建设, 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80 年代以后先后开征了排污费、国家能源效能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等项专款收入。
6、1985 年起国家预算收支税目单设“专款收入类”和“专项收入类”。
7、根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财政专项收入项目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审查专项资金收入的征缴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二)审查专项资金收入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三)对应缴库的专项资金收入,审查应缴费(税)单位是否及时、足额缴纳费(税),征管机关是否应征尽征,是否存在挤占、截留、坐支、挪用财政收入的问题;(四)专项资金收入安排、使用效益评价;(五)要求评审的其他内容。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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