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彩华年,因梦同行—— 庆祝深圳霁因生物医药转化研究院成立十周年 情绪益生菌PS128助力孤独症治疗,权威研究显示可显著改善孤独症症状 PARP抑制剂氟唑帕利助力患者从维持治疗中获益,改写晚期卵巢癌治疗格局 新东方智慧教育发布“东方创科人工智能开发板2.0” 精准血型 守护生命 肠道超声可用于检测儿童炎症性肠病 迷走神经刺激对抑郁症有积极治疗作用 探索梅尼埃病中 MRI 描述符的性能和最佳组合 自闭症患者中痴呆症的患病率增加 超声波 3D 打印辅助神经源性膀胱的骶神经调节 胃食管反流病患者耳鸣风险增加 间质性膀胱炎和膀胱疼痛综合征的临床表现不同 研究表明 多语言能力可提高自闭症儿童的认知能力 科学家揭示人类与小鼠在主要癌症免疫治疗靶点上的惊人差异 利用正确的成像标准改善对脑癌结果的预测 地中海饮食通过肠道细菌变化改善记忆力 让你在 2025 年更健康的 7 种惊人方法 为什么有些人的头发和指甲比其他人长得快 物质的使用会改变大脑的结构吗 饮酒如何影响你的健康 20个月,3大平台,300倍!元育生物以全左旋虾青素引领合成生物新纪元 从技术困局到创新锚点,天与带来了一场属于养老的“情绪共振” “华润系”大动作落槌!昆药集团完成收购华润圣火 十七载“冬至滋补节”,东阿阿胶将品牌营销推向新高峰 150个国家承认巴勒斯坦国意味着什么 中国海警对非法闯仁爱礁海域菲船只采取管制措施 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 涉及福建、广东 女生查分查出608分后,上演取得理想成绩“三件套” 多吃红色的樱桃能补铁、补血? 中国代表三次回击美方攻击指责 探索精神健康前沿|情绪益生菌PS128闪耀宁波医学盛会,彰显科研实力 圣美生物:以科技之光,引领肺癌早筛早诊新时代 神经干细胞移植有望治疗慢性脊髓损伤 一种简单的血浆生物标志物可以预测患有肥胖症青少年的肝纤维化 婴儿的心跳可能是他们说出第一句话的关键 研究发现基因检测正成为主流 血液测试显示心脏存在排斥风险 无需提供组织样本 假体材料有助于减少静脉导管感染 研究发现团队运动对孩子的大脑有很大帮助 研究人员开发出诊断 治疗心肌炎的决策途径 两项研究评估了医疗保健领域人工智能工具的发展 利用女子篮球队探索足部生物力学 抑制前列腺癌细胞:雄激素受体可以改变前列腺的正常生长 肽抗原上的反应性半胱氨酸可能开启新的癌症免疫治疗可能性 研究人员发现新基因疗法可以缓解慢性疼痛 研究人员揭示 tisa-cel 疗法治疗复发或难治性 B 细胞淋巴瘤的风险 适量饮酒可降低高危人群罹患严重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STIF科创节揭晓奖项,新东方智慧教育荣膺双料殊荣 中科美菱发布2025年产品战略布局!技术方向支撑产品生态纵深! 从雪域高原到用户口碑 —— 复方塞隆胶囊的品质之旅
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吗?

关于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吗?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需要,因为如果不续签,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8、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9、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11、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12、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13、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4、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15、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7、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8、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9、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1、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