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减免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二)技术转让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展资料:(一)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参考资料: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上海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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