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19世纪初,语言学开始将语言和言语确定为两个彼此不同而又紧密联系的概念。语言是人类社会中客观存在的现象,是社会人们约定的符号系统。
在19世纪初,语言学开始将语言和言语确定为两个彼此不同而又紧密联系的概念。语言是人类社会中客观存在的现象,是社会人们约定的符号系统。语言是一个体系:是以语音或字形为物质外壳(形态)。以词汇为建筑构建材料,以语法为结构规律而构成的体系。其中,语言以其物质化的语音或字形而能被人所感知,它的词汇标示着一定的事物,他的语法规则反映着人类思维的逻辑规律,因而语言是人类心理交流的重要工具。而言语则是人运用语言材料和语言规则所进行的交际活动的过程。人们为了交流心理,为了进行交际,可以使用各种语言(汉、英、俄、日等)。这多种语言就成了交际工具。使用者多种语言的人们,或说,或听,或些,或读,这些说、听、读、写的活动,就是作为交际过程的言语。从概念我们便可知,语言是社会生活的客观现象,对于使用某个语种的人来说是统一的,每种语言都是有发言、语法、句法方面的一整套确定的规则,这些规则一经产生,就有着较大的稳定性。而言语则是一种心理现象,它表明的是一种心理交流的过程,它就具有个体性和多变性。常有一定个体主观的反映和表述客观现实的印记。因为个别人的言语(由于缺乏统一性)不仅以偏离语言的标准和语法结构而互有区别(多人习惯等不同)。而且,同一个人的言语在不同场合,不同需要之下会表现出的言语方式和风格的不同,因此,言语不同于语言就在于是主观的心理过程。语言与言语的不同,还可以做这样简单的区别:语言即“话”,言语即“说”。但是,这种语言与言语的区分是从19世纪初由德国的语言学开始的,在心理学的研究中,前苏联的心理学家比较主要这样的区分,在西方心理学,则大部分统称为语言,不再做这种区分了。我国心理学家们的观点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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