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秘资格证报考条件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人员,事前参加资格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6课时。
2、参考人员通过考试后,上证所给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依据资格培训出勤率和上市公司诚信档案等情况综合评定,颁发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3、参加培训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点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的各期参训学员均从数据库中进行选取。
4、数据库学员参加培训,必须符合如下报名条件:学员在数据库中所填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果报名信息为虚假信息,本所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资格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的要求取消董秘资格证书,并根据二十一条的要求公布上述取消资格名单。
5、)2、学员是重点拟上市公司的现任或拟任董事会秘书,每公司限报1人。
6、(重点拟上市公司是指各项财务指标已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公司)3、公司必须在具体培训举办日前1个月完成股份制改造。
7、4、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的拟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均应参加我所各相关板块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不纳入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培训体系。
8、如果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系统”中报名的有效人数超过具体培训场所的人员数量限制,本所将根据如下原则进行优先选取(以下简称“筛选原则”):本身的培训意愿。
9、学员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表”的“备注”栏中,可根据我所年度的规划,选择意愿培训地点。
10、本所在填报时间接近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培训意愿在本区域的学员参加培训。
11、2、企业的注册地点。
12、本所各年度的培训基本分布在拟上市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为了方便企业参加培训,也为了降低企业参训的成本,本所优先选择培训举办区域附近的企业参加培训。
13、3、企业首次完整填报时间。
14、在综合其他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培训意向第一次完整填报的时间顺序,本所优先选择第一次完整填报时间较早的学员参加培训。
15、注:如学员未能入选当期培训,其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表”中填报的数据依然有效。
16、学员所有信息自动顺延到下期,本所将重新根据上述原则进行筛选。
17、扩展资料:考试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获取董事会秘书资格将采取考试的方式。
18、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3、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4、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5、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6、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19、参考资料:。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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