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法的性质是什么商法,商法的性质是什么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 商法,又称商事法。
3、形式上的商法,专指在民法典之外的商法典以及公司法、保险法、破产法、票据法、海商法等单行法;实质上的商法,指一切有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4、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
5、 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历来存在着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离的观点。
6、 ①民商分离的体制在19世纪以前已经形成。
7、从l9世纪开始,商法开始在许多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并已开始法典化。
8、许多国家在民法典之外制定了商法典,从而形成了民商分离体制。
9、 ②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商人特殊利益的逐渐消失,需要用统一的法律规则来调整商品经济关系。
10、特别是为了立法技术上的科学性,需要消除因民商分立带来的民商法之间的规范重复、矛盾等现象,因此,从l9世纪末期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推行民商法的统一。
11、由于民商合一适应了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因而成为当代法律发展的一种趋势。
12、 ③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商处于分离的状态。
13、但是,近年来,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关公司、证券、海商、保险、票据、破产等方面的立法相应地得到了重视和加强。
14、这些法律和法规大多都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品关系的,因而可以视为我国民法的组成部分。
15、从总体上讲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
16、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重效率。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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