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关于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请假的规章制度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月度考勤是核算部门人力资源运行效率的依据;是反映劳动者的工作效率、核发劳动者报酬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是公司实行规范用工、规避企业风险的重要举措。
2、因此,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严格执行。
3、为落实好此项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有关规定: 一、考勤的范围 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直接参与监理服务的员工、直接或间接管理人员等。
4、 2、公司管理的劳务派遣人员。
5、凡是派入我公司并从事监理服务工作的劳务人员,各用工分部必须独立为其建立考勤记录。
6、 二、各种假期、加班规定 各部门必须严格考勤、作息制度和工作纪律,员工享有的各种假期均应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休息。
7、 病假: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请病假。
8、 员工看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
9、看病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按病假处理。
10、超过半天如无医院病休条,则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11、病假一天以上须持有市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12、若因急病(需有医院急诊证明)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13、 2、事假: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请事假。
14、 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15、特殊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6、假满后应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销假。
17、未销假又未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18、 3、婚丧假 (1)婚假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双方初婚登记的,为晚婚)条件的婚假为十五天(含三天法定婚假)。
19、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20、婚假必须连续休完且在结婚年度内安排使用。
21、 (2)丧假三天,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请丧假。
22、另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适当路程假。
23、丧假应在丧亡之日起一个月内使用。
24、 4、产假:女性员工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
25、符合晚育(已婚妇女达到晚婚年龄后生育第一个子女)条件的产假可享受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
26、难产的增加假期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27、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28、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9、 5、工伤假:符合国家有关工伤规定,需治疗和休养的,可根据医生证明给予工伤假。
30、 6、探亲假: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经批准后享受探亲假。
31、 7、法定节假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得安排加班,若必须加班的,需填写申请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尽可能在季度或年度内安排调休,如未能调休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32、 8、年休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3、 9、员工离职、辞职,均需填写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后,方能离去。
34、 10、加班的规定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加班人数和时间。
35、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安排的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36、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能视为加班。
37、 (2)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各部门原则上保证员工每周休息一天。
38、每人每月安排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39、 (3)各部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审批,在考勤记录上登记,并尽可能在本月或下月安排调休或用加班累计抵冲事假。
40、年内必须将个人的加班累计时间处理完毕,加班累计时间原则上不得结转下年度统计。
41、 (4)年度或季度周期结束后,部门因种种原因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须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42、 加班费用计算: ①平日加班 加班工资 = 每小时工资额(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1.75天/8小时,以下同)×1.5倍×加班时间 ②双休日加班 加班工资 =每小时工资额×2倍×加班时间 ③法定节假日加班 加班工资 =每小时工资额×3倍×加班时间 三、缺勤规定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未上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结束前下班者为早退。
43、 (2)当月迟到、早退合计三次者均以旷工半日处理。
44、 2、旷工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处理: 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时间超过1小时。
45、不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上班的;请假事由不属实;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46、 (2)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47、 3、缺勤工资 (1)员工请病假,扣去病假期间的工资(含绩效),计算公式为: 应扣病假工资= × 病假天数 × 扣减比例 扣减比例的计算方式如下: ①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龄≤5年者,扣减45%; ②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龄>5年和<10年者,扣减35%; ③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龄>10年和<20年者,扣减25%; ④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龄>20年者,扣减10%。
48、 (2)员工请事假,扣去事假期间的工资(含绩效)。
49、计算公式为: 应扣事假工资= × 事假天数 (3)员工旷工,扣去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和绩效。
50、计算公式为: 应扣旷工工资= × 旷工天数 × 1.5 4、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工伤假及法定节假日,工资(含绩效)按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标准发放。
51、 5、休产假期间,产假工资按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标准发放。
52、 6、病、事假等假期,可以用加班节余假申请抵冲,但必须书面提出并经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同意。
53、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请、销假制度 员工凡因病、事、婚、丧、产休假等需要请假的,都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期满必须及时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54、凡五天以内(含五天)的请、销假登记,在部门考勤员处办理;五天以上的请、销假,除在考勤员处登记外还需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55、 2、审批权限 普通员工请假五天以内(含五天),由部门(分部)经理批准;五天以上经部门(分部)经理同意后,还须工程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能休假;分部经理休假必须报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56、职能部门经理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休假。
57、 五、考勤管理的程序及原则 考勤程序:专人记录、个人签字、负责人确认、部门审核。
58、 考勤原则:有效性、一致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
59、其含义为:有效性—生产人员的考勤以现场有效出勤为准;一致性—统一考勤标准、统一考勤管理尺度;客观性—出勤(含加班加点)和业务完成量的符合性,避免出工不出力;公正性—按上述三项原则考勤,对事不对人。
60、 六、考勤管理具体办法 分部所有人员的考勤由兼职考勤员负责,所有考勤记录表需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确认。
61、 2、考勤记录从2008年8月起开始建立并推行。
62、由各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的实际运行情况,自下而上地建立考勤记录,考勤记录各部门须于次月的8日前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63、 3、考勤记录必须经个人签字确认。
64、月度考勤原则上要求当月签字确认,如中途调离应及时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当月签字确认的,回公司后应速去人力资源部补办签字手续(如无特殊原因半年内不办理补签确认的,视为默认处理)。
65、 4、考勤必须真实可靠。
66、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应的兼职考勤负责人,考勤负责人需如实填写并记录权限内人员的出勤(√)、公休(F)、迟到早退(#)、加班、补休、病假(+)、事假(×)、其他公假(如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工伤假等)(☆)、旷工(K)、辞职(C)等情况。
67、 5、月度考勤记录必须填写完整,中途调离部门或其他事宜应予以注明。
68、出现加班或补休的工作日,在记录中填写加班或补休的时间(以小时计数)。
69、如某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9小时,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则填写1,表示这一天加班1小时。
70、 6、员工参加公司或部门安排的培训,视为出勤。
71、 7、如遇员工旷工、不辞而别等特殊情况,一个考勤周期内员工不能签字认可时,应由该员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在考勤表中注明理由。
72、同时,人力资源部将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或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出书面处理决定并通知员工本人,无法通知的将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73、 8、考勤不得弄虚作假。
74、考勤负责人及审批人应对考勤的真实性负责。
75、 9、考勤记录包括考勤表、请假申请单、加班申请单等,都必须是纸质件。
76、每份考勤记录各部门必须保存备案(要求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并应按用工性质分类存放。
77、 七、责任追究 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78、如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因考勤记录原因,提供不了证明材料,所在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当事人所在部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79、 2、考勤记录是核发工资、办理劳动保险、掌控人员动态信息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
80、所涉及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都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
81、如发生问题,按其职责及责任大小予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2、 3、考勤记录是提供支付工资审批的重要依据,各用人部门在报送工资时必须提供个人的考勤记录,否则不予办理。
83、 八、附则 各部门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可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之更为有效合理。
84、 2、若国家或苏通服对公司考勤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则公司将对本办法重新修订。
85、 3、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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