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生产关系 社会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生产关系是物质资料生产借以实现的社会形式,它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发生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或物质利益关系。人类同自然界发生物质变换关系从来不是单个人孤立进行的,人们总是以一定的社会形式结合起来才能开展生产活动。马克思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相互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相互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 任何生产都是社会生产过程。社会生产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它是其他各种社会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狭义的社会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直接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但是,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不是一个孤立的一次性过程,而是一个连续进行和不断更新的再生产过程。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产品,只有经过分配和交换才能进行消费,社会生产过程又重新进行。社会再生产过程包含着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最基本的环节,其中发生的一切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都属于社会生产关系。因此社会生产关系具体包括四个基本方面:狭义生产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这四个方面经济关系的总和称作广义的社会生产关系。 所有这些经济关系都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着一切经济关系的性质和特点 。狭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的归属,即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它使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所形成的关系,体现着生产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广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包括人们对生产资料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诸方面的经济关系。物质资料生产过程的社会性质集中体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性质上,生产的决定作用集中体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决定作用上。任何一种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都是取决于该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性质。马克思把生产资料所有制称作“生产工具的分配”,“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 因此,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就是建立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基础之上,人们在社会总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面经济关系的总和即广义的社会生产关系。 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经济关系。首先,各个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着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生产资料是生产必需的物质条件,谁占有生产资料,谁就在生产中处于控制和支配地位。生产过程运动的直接目的以及各社会集团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都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为基础。如果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有,生产的主人就是资本家;生产的目的就是从雇佣劳动者身上获取剩余价值以实现资本的增殖;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如果生产过程建立在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基础上,这个生产过程的运动目的以及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都会与生产资料的性质相适应。其次,各个社会集团内部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也是生产关系的重要内容。这种关系的性质同样是由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和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决定的。 分配关系。广义的分配关系包括生产资料和产品分配两个方面的内容。生产资料分配关系也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产品分配关系包括产品分配的原则、方法和份额等方面的内容。社会产品在扣除了生产资料补偿基金以后必须进行分配。首先是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分配,然后是消费品的分配。生产的最终目的是满足生活消费的需要,而生活消费品必须经过分配后才能确定社会成员所得到的份额。首先,分配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以及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决定的。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产品就归谁占有。产品分配关系本质上是与生产关系同一的,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关系的背面。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分配关系的性质。其次,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还要受到生产力和其他经济条件的制约。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的数量。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分配方式的重要决定因素。另外,从产品的分配形式看,只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分配一般都要通过商品货币形式来进行。最后,分配关系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和生产关系有反作用。如果分配关系与生产关系的性质相适应,就会巩固和维护所有制和生产关系;相反,不相适应的分配关系则会削弱和破坏这种生产关系。 交换关系。它是指产品交换过程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如果产品属于生产资料其交换是与生产过程结合在一起的。消费品的交换则是生产、分配和消费的中间环节。人们通过分配所取得的消费品的份额,大都要经过交换才能获得自己所需要的消费品。首先,生产的性质和形式决定着交换的性质和形式。交换的必然性虽然决定与社会分工,但交换的性质却是由生产的性质决定的。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条件下,由于人们对产品的所有权不同,产品交换必然采取商品交换的形式。商品交换在形式上看是物与物的关系,实质上是不同的生产资料或商品所有者相互之间交换劳动的关系。其次,生产的广度和深度决定着交换的广度和深度。最后,交换对生产具有反作用。商品交换的充分发展是生产社会化发展的重要条件。没有国际贸易和商品交换的大发展就没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也没有今天的生产现代化。 消费关系。它是指人们在产品消费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消费广义地说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两个方面的内容。生产消费即生产资料的消费过程本身属于生产过程。人类社会的消费在其本来意义上说是指生活资料的消费,满足消费是生产的终极目的。因此,消费是生产的完成阶段,生产只有满足消费才不失其本来意义,社会再生产才能重新进行。消费不仅是一个满足生理需要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过程,它包含着人与人的经济关系。首先,消费要以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基础。生产是消费的前提。消费的范围、水平和数量以及消费方式都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其次,消费关系要受到生产关系性质的制约。在社会生产力规定的物质限度内,各社会集团的消费水平及其差别,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并由分配关系直接规定的。不同社会集团消费水平的差别是消费领域经济关系性质的体现。人们的消费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社会经济结构和分配制度的制约。最后,消费关系对生产关系具有反作用。从社会再生产的角度看,消费不仅使再生产得以最后完成,而且创造出新的需求和生产者新的素质,因此为再生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当消费关系与生产关系的性质相适应时,它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这种生产关系的巩固。如果消费关系与生产关系的性质不相适应,它则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成为破坏生产关系稳定的因素。 社会生产关系的四个方面是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的。狭义生产关系是基础,它决定着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另一方面,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并对生产关系具有反作用。马克思指出:“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当然,生产就其单方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 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社会生产关系是上述四个方面经济关系的统一。 社会生产关系必须通过一定的经济体制来实现。经济体制就是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统称,它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经济体制,生产关系总是要求一定的经济体制与其性质相适应,生产关系发展变化了,经济体制也会随之发展变化以体现生产关系的要求。社会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或限制作用,都是通过经济体制来实现的。另一方面,经济体制对生产关系也会发生重大的影响。如果一种完善的经济体制,它就能够较好地体现生产关系的要求,从而有利于生产关系的巩固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如果一种经济体制存在着某种弊端或缺陷,那么它就会形成限制生产关系本身优越性发挥作用的因素,从而也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经济体制作为生产关系的实现形式,它作用于生产力并反映着生产力发展变化的要求。因此经济体制的安排和变革要体现社会生产关系性质和生产力发展的双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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