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带攻击行为,夹带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2、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4、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5、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6、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7、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8、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9、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10、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11、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12、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13、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14、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15、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16、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17、扩展资料《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18、份号。
19、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
20、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21、2、密级和保密期限。
22、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
23、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24、3、紧急程度。
25、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26、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27、4、发文机关标志。
28、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 “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29、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30、5、发文字号。
31、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32、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33、6、签发人。
34、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35、7、标题。
36、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37、8、主送机关。
38、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39、9、正文。
40、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41、10、附件说明。
42、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43、1发文机关署名。
44、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45、12、成文日期。
46、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47、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48、13、印章。
49、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50、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51、14、附注。
52、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53、15、附件。
54、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55、16、抄送机关。
56、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57、17、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58、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59、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60、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61、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62、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
63、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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