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职责不够的五个表现,股东职责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2、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相对于公司董事会而言的,并不能理解为其职权的无限性。
3、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只能决定涉及股东权益的事项,主要是一种否定性的权力。
4、在公司存在控制股东的情况下,股东大会主要反映控制股东的意志,公司中小股东意志难以在股东大会中得到反映和体现。
5、股东大会制度作为公司法中的一个制度,是与其他制度紧密相联系的,确定股东大会职权事项,必须考虑与公司法中的其他制度协调。
6、公司股权结构不同,股东大会所起的作用就不同。
7、从应然的角度看,公司利润分配、人事任免和涉及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事项应该专属于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可由股东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由公司章程规定。
8、 (二)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 (三)股东大会的作用:1,对公司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10、2,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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