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承兑的会计分录,办理承兑汇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1) 买方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2) 卖方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买方的会计处理,用银行承兑汇票购买原材料,也就是把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出去,相反卖方由于销售商品,收到的是银行承兑汇票。
2、买卖双方在日常的银行承兑保管中,只是登记了台帐进行保管,包括什么时间收到的,那个单位背书的,哪个银行签发的,签发时间,到期日,背书给哪个单位。
3、当企业急需现金时,企业可到银行贴现。
4、在我国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规定为6个月,从上面买卖双方的交易事项中,银行承兑汇票在会计核算中,并没有反映出银行承兑汇票保管中的具体项目。
5、在经济事项交往中,买卖双方,也可以直接签发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也可以把其他企业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连续背书给其他企业。
6、企业在背书银行承兑汇票时有很大的选择性,现在企业大部分都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来完成购销活动的,企业可能储存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时,可以选择信誉好的签发银行,也可以选择信誉低的商业银行可以选择期限长的,也可以选择期限短的。
7、这就造成背书转让时对下手企业的不公允性,同时也滋生银行承兑汇票的幕后交易腐败性,有些企业想尽快拿到信誉好的期限短的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惜行贿于前手主管领导,当然前手背书企业欣然顺水推舟受贿。
8、更有甚者,有些企业把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生意进行交易,其过程是,先预收某企业长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然后做一个销货退回的虚假业务的账务处理,把长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换成短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9、双方都得到了好处。
10、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 (1) 目前会计处理没有反应出资金的时间价值; (2) 银行承兑背书转让对购销双方都不公允; (3) 银行承兑汇票滋生了企业的幕后黑色交易; 怎样才能公平公开地背书转让,怎样才能杜绝幕后交易。
11、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时,必须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资金的时间价值是昨天的一元钱和今天的一元钱是不等。
12、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时必须计算利息。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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