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书,消防工程合同书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及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稳压系统。
3、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五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4、2、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签认后执行。
6、3、暂停施工。
7、发包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方须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发包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方可延续施工。
8、4、工期延误。
9、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0、(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发包方应出具书面依据),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电等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小时,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它工种影响工期因素;(2)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日内予以签认、答复;发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5日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11、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1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个工作日内日数: 日历个工作日内 。
13、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9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等相应规范的合格等级。
14、 五、合同款与支付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1)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15、发包方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核实已完工程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16、在承包方确认的工程量,发包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17、(2)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可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18、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未能参加工程量,工程量结果无效。
19、 (3)对承包方超出图纸设计的工程量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工程量。
20、(4)承包方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21、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2、(5)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3、 3、 工程款的支付(1)首付款:承包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30 %;(2)承包方在每月 日前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申请进度工程款支付,发包方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总价的95%;其余5%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两年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24、六、图纸、资料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两至三套消防工程施工图(合同图纸)及电子版图纸一套,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随工程进度情况将施工资料同步报验,资料随时分发给业主、监理、发包方。
25、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发包方责任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2、提供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的水、电、场地条件,施工中产生的电费由承包方承担(电费计价以双方协定为准或一次性支付);3、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及施工作业顺序,保证承包方正常施工;发包方应要求与消防验收有关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审核意见书进行施工,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按时完成。
26、4、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7、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工程量结果确认。
28、七个工作日内日起,开始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9、发包方应按协议支付承包方利息。
30、 承包方责任坚持质量第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2、保证消防工程的设备,材料符合国家与设计要求;3、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4、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必须无条件返工和修理;5、保证本消防工程文明施工,达到有关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6、负责免费对本工程消防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本消防系统的操作及管理要求;7、工程质量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接发包方维修通知后,及时维修,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如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8、已竣工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需按合同约定负责免费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承包方负责的由承包方负责予以修复,若发包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9、按约定的要求做好与有关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其中消防工程给总包单位的配合费由发包方承担;10、保证消防工程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相关建筑垃圾;1安全施工,人员伤亡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履行上述各项责任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31、八、保修承包方在消防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为二年。
32、保修期间,如因消防系统自身原因引发故障,承包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二十四小时内派人修理,并负担相应费用。
33、如因发包方使用,保养不当引起的故障,承包方亦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随叫随到,发包方应支付相应的工本费。
34、承包方定期派人每年检修维护一次。
35、 九、合同生效及仲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6、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7、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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