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的区别,商业秘密保护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上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持竞争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珠海市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为对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管理,成立保密组织机构,设立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
3、保密组织机构由总经理办、办公室、管理部、生产部、技术部、供应部、营销部、财务部等主要部门领导组成,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
4、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保密组织,确定和修改商业秘密范围,对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5、第三条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合同制员工、临时工,下同)、股东以及涉及到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6、第三条企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本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本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7、技术信息,是指一切与企业生产有关的设计、技术方案或技术决窍、第四条无论任何原因,员工离开本单位,均有义务移交与其工作有关的全部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和物品。
8、员工离开本企业后,均有依法继续保守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第十四条。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