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执照电子版能不能打印,营业执照电子版怎么弄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商事主体通过网上注册系统录入申请信息,提交已加盖电子签章的登记申请;商事登记机关通过登记系统接收、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通过网上注册系统向商事主体发放已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通过网上注册系统向商事主体发出已加盖电子签章的《不予登记通知书》电子档;商事登记机关保存商事主体登记电子档案供公众网上查阅。
2、电子档案、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可同步产生,即每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均对应有纸质营业执照。
4、也可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而不申请纸质营业执照,取决于商事主体的实际需要。
5、如不申请纸质营业执照则电子营业执照自动产生,或保存在商事登记机关的信息系统中,或发送到商事主体的电子邮箱中,商事主体凭电子营业执照依法经营。
6、商事主体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时,电子营业执照上同步自动变更。
7、商事主体登记撤销时,电子营业执照亦同步撤销。
8、 “一表登记、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即商事主体通过网上注册系统只需一次性录入申请信息(包含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需的所有信息项),提交一份已加盖电子签章的登记申请;统一由商事登记机关通过登记系统接收、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向商事主体发放一份同时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有功能的,且已加盖商事登记机关、组织机构代码法和税务登记机关电子签章的电子载体,不予登记的,发放机关通过网上注册系统向商事主体发出已加盖电子签章的《不予登记通知书》电子档;登记电子档案统一由商事登记机关保存,共享给组织机构代码主管机构、税务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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