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证卡打印机厂家直销,河北证券官网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河北本地的证券公司主要有河北证券(已破产)和财达证券。
2、一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券商之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早的会员之一、首批具有主承销资格的十家券商之一、2000年证监会重新认证的具有承销资格26家券商之一、首批获得咨询资格的券商之一,2000年6月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5.3亿,实收资本金53925万元,总资产47.81亿元。
3、案情简介:自2002年1月14日至2005年12月31日,河北证券累计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570,458,763.15元。
4、其中:河北证券直接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291,559,130.11元,2002年以前历史遗留占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99,700,000.00元,涉嫌个人犯罪挪用93,000,000.00元,透支占用86,199,633.04元。
5、截至2006年1月13日,河北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数为3.47亿元。
6、2000年2月15日至2005年12月31日,河北证券北京首体南路营业部存在为客户证券交易融资的行为。
7、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共向14名客户提供融资,金额40,688,814.22元。
8、从1998年7月31日至2004年8月4日,河北证券北京首体南路营业部共5次与北京博尔节能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国债投资合作协议,约定金额2次8,000,000.00元、约定年回报率9.6%;3次10,000,000.00元、约定年回报率7.6%,存在承诺收益的行为。
9、河北证券北京首体南路营业部自2002年7月4日、2002年7月10日、2002年8月5日起分别在三个资金账户下挂个人股东账户进行自营,存在假借他人或个人名义进行自营的行为。
10、河北证券及其营业部的前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原《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一条以及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原《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为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述“综合类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自营业务”、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账户上的资金”、第一百九十四条所述“证券公司经办经纪业务,……对客户买卖证券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的行为。
11、2008年7月,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原《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河北证券及武铁锁等8名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12、证监会吊销相关责任人武铁锁、谢春民、唐乾山、王树江、李彦彬的从业资格证书;对王志刚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周天雷、刘东辉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万元的罚款,同时分别吊销从业资格证书。
13、新《破产法》实行后的全国第一起金融机构破产案,即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其涉案资产达20多亿元、申报债权30多亿元,涉及全国各地股民达百万人。
14、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标的额较大、案情也较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证监委和河北省政府有关领导对此非常重视。
15、它是新《破产法》实施后全国首家适用该法破产的证券类公司,也是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破产法》实施后受理的第一起破产案件,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
16、二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机构字[2002]81号),于2002年4月设立的一家具有网上交易资格的证券专营机构,公司前身是河北财达证券公司(创建于1995年),业务范围有:证券的代理买卖(含境内上市外资股),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 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自营、基金、资产管理、证券承销、融资融券等业务;注册资本141690万元;注册地石家庄自强路35号;法定代表人翟建强;控股股东为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7、公司现有员工1600余人。
18、公司名称: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CAIDA SECURITIES CO.,LTD.英文简称:CAIDA SECURITIES2、法定代表人:翟建强总 经 理:张 明3、注册资本:274500万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19、4、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