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之间的时间跨度是多少?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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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一年。
2、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3、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4、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5、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6、扩展资料:发展党员的相关要求规定: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7、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8、2、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9、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10、3、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11、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2、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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