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指的是哪三权,宅基地三权分置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您好,(1)土地所有权。
2、集体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2)土地承包权。
5、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6、土地承包权人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7、农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8、(3)土地经营权。
9、农村土地经营权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键。
10、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11、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
12、“三权”分别是指,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
13、(1)“三权分置”体系中的“集体所有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依法对宅基地拥有占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能。
14、(2)“三权分置”体系中的“农户宅基地资格权”,是基于农户作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所获得的宅基地资格权利,本质上属于一种组织成员福利权,只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才拥有宅基地资格权,具有典型的社区封闭性、身份依附性和不可交易性。
15、(3)“三权分置”体系中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宅基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一定条件下的处分权【法律依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是为进-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就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提出的意见。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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