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意见,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经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工伤基金和单位都有赔偿责任。
2、医疗费、康复费等医疗费用由工伤基金报销。
3、员工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工资保持原工资福利不变。
4、如果有伤残,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6、 2、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7、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9、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10、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1、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12、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13、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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