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不上大夫,刑不上大夫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我国古代大夫以上的阶层,享受的“特权”之一,是宗法等级制在法律上的反映。
2、刑,五刑也:劓、墨、刖(剕)、宫、大辟。
3、记载始于《礼记。
4、曲礼》。
5、大夫以上的阶层犯罪,不使用残害肢体的刑法,而是首先选择或劝其自裁(即自杀),以砺臣节;其次“戮于朝”(杀死在朝廷)。
6、同姓贵族有罪,则由甸师执行,秘密暗杀于郊野(参见《周礼。
7、甸师》)。
8、“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西汉成书的《礼记.曲礼》。
9、 礼记曲礼: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10、 东汉郑玄注云:礼不下庶人,为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
11、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12、 唐孔颖达正义云: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又分地是务,不服燕饮,故此礼不下与庶人行也。
13、白虎通云: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
14、设礼谓酬酢之礼,不及庶人,勉民使至於士也,故士相见礼云:庶人见於君,不为容进退,走。
15、张逸云:非是都不行礼也,但以其遽务,不能备之,故不著於经文三百威仪三千耳,其有事则假士礼行之。
16、 唐孔颖达正义云: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
17、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
18、张逸云:谓所犯之罪,不在夏三千、周二千五百之科,不使贤者犯法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
19、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
20、 唐孔颖达正义云:注不与至刑书,正义曰,与犹许也,不许贤者犯法。
21、若许之,则非进贤之道也。
22、大夫无刑科,而周礼有犯罪致杀放者,郑恐人疑故出其事,虽不制刑书,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23、或犯法,则在八议。
24、议有八条,事在周礼:一曰议亲之辟,谓是王宗室有罪也;二曰议故之辟,谓与王故旧也;三曰议贤之辟,谓有德行者也;四曰议能之辟,谓有道艺者也;五曰议功之辟,谓有大勋立功者也;六曰议贵之辟,谓贵者犯罪,即大夫以上也;七曰议勤之辟,谓憔悴忧国也;八曰议宾之辟,谓所不臣者,三恪二代之後也(黄帝之後、帝尧之後、帝舜之後,是谓三愙;夏后氏之後、殷之後,是谓二代。
25、参见礼记乐记)。
26、古周礼说士尸肆诸市、大夫尸肆诸朝,是大夫有刑。
27、凡有爵者,与王同族,大夫以上,适甸师氏(由甸师氏暗杀于郊野)。
28、但大夫罪未定之前,则皆在八议。
29、若罪已定,将刑杀,则适甸师氏是也。
30、凡王朝大夫以上,及王之同姓,皆刑之於甸师氏。
31、故掌戮云:凡有爵者,及王之同族有罪,则死刑焉。
32、若王之庶姓之士,及诸侯大夫,则戮於朝。
33、故襄二十二年,楚杀令尹子南,尸诸朝。
34、是大夫於朝也。
35、列国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明天子之士,亦在朝也。
36、诸侯大夫既在朝,则诸侯之士在市,故檀弓云:君之臣,不免於罪,则将肆诸市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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