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2、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3、它在历史演进中,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即合作化时期(从初级社到高级社);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生产大队、公社所有,生产队为基础);经济合作社时期(农村改革撤销人民公社、设立乡村建制后原来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相应地变更为乡、村和村民小组,为适应生产队的经济职能,又更名为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和经济合作社两个名称同时存在)。
4、合作化时期,农民对社会主义改造成的热情比较高,自愿入社,生产积极,合作社对经营管理的自主性也比较强。
5、因此,这一时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比较正常。
6、人民公社时期,实行政社合一,强调二公,搞一平二调,严重地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伤害了农民的积极性。
7、虽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行政化管理,却脱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和发展规律,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搞得农村经济几近崩溃。
8、经济合作社时期,普遍实行了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适应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搞活了农村经济。
9、但也造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能力和集体经济的弱化。
10、这些变化,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都尚未改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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