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债权申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揭牌成立2014年12月28日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2、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同步揭牌。
3、 合署办公按照“审判独立、行政(党务)合署”的原则,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同时组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 ,实行“三块牌子一个机构”; 在内设机构上,根据审判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先行设立4个审判业务内设机构,其余将在中国中央编办明确限额内再行设定;在党组和行政管理上,设一个党组,行政、党务、执行、法警等按照“三院合一、统一管理”的模式进行设置。
4、 精简原则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体现了精简原则,审判组织实行专业化、扁平化管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法官按员额制配备,实行审判责任制,庭长、副庭长直接审理案件,落实办案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5、 法官选任通过公开选任程序从上海市法院具有较丰富的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经历和审判经验的人员中选任法官。
6、首批获得选任的10名知识产权法官,平均年龄为41.2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平均年限为8.4年。
7、 案件管辖案件管辖范围——跨行政区划。
8、根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上海高院已研究制定了跨行政区划法院相关案件管辖的暂行规定等。
9、自2015年1月1日起,上海三中院将依法管辖以市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以市级行政机关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的二审行政案件(不包括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以及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和原由铁路中院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10、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将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11、 案件审理审理跨地区行政诉讼案件;2、重大民商事案件;3、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4、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5、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
12、排除各种因素对审判工作的干扰,解决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等突出问题。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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