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重要的、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美学范畴,“审美观照”这个概念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在美学理论和实践中,都有非常广泛的运用。但人们对这个范畴虽然常用,却多是习焉不察,对它的内涵与渊源不甚了了。在《哲学研究》2003年1期上读到林美茂先生的《哲人看到的是什么----关于柏拉图哲学中‘观照’问题的辨析》一文,甚受启悟。本文则拟从中国哲学和美学的角度出发,对“审美观照”这个美学范畴作一初步的阐析。 在我看来,审美观照是人类审美活动的必要过程,是审美主客体之间发生实践性联系的特殊方式。审美状态的进入,审美活动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都有赖于审美观照这个阶段的发生。作为审美经验的一种,审美观照与直觉、想象、联想、回忆、移情等都是有密切联系的,但确实又不可以等同。在审美活动的实践中,观照与直觉等非常相近,甚至有相同的一些性质,但从理论上认识,审美观照是不可取代的。如果有的审美经验的要素在审美过程中,并不一定都要出现或存在,但是审美观照却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可以说,没有审美观照这个过程,就不成其为“审美”活动。在某种意义上说,审美观照是审美活动中最为关键、最为本质的环节,它的存在,是审美活动与一般认识活动相区别的标志。 审美观照,是审美主体与客体之间所发生的最为直接的联系。观照是以一种视觉直观的方式,对于具有表象形式的客体进行意向性的投射,从而生成具有审美价值的意象。观照不能没有视觉方式,这也意味着观照的对象必须是表象化的客体。在这一点上,我是颇为赞同英国美学家鲍桑葵的观点的,鲍桑葵认为只有表象化的、感性化的东西,方能成为审美对象,他说:“除掉那些可以让我们看的东西外,什么都对我们没有用处,而我们甩感受或者想象的只有是那些能成为直接外表或表象的东西。这就是审美表象的基本学说。”[1][1]但同时,审美观照又远不止于一般的视觉观看,又兼之以明显的心理活动。“观照”的本来涵义出自于中国哲学,它的所指从来都不止于一般的视觉观看,而是意味着通过视觉观赏把握事物的本体的、终极的意义。(这点将在下面论及。) 观照并不排除认识,在观照过程中会包含着认识价值的产生;而如果以认识作为观照的本质,那自然是对观照的特质的扭曲。观照是审美主体以充满情韵的眼光和超越逻辑思维的智慧,来看对象物时的观赏与晤对。这个过程,不仅是对对象的映入,而且是以特有的角度将其改造成以此一对象为原型的审美意象。它不仅是对对象为观赏的客体,而是与对象彼此投入,形成物我两忘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审美关系由此形成,审美价值的生成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之中。 审美观照对于审美主客体都需要相应的条件。就客体而言,能够成为审美观照的对象之物,一是感性的、具象的,能够提供给审美主体的知觉以原型或者说是整体性的材料;二是对象本身具有某种审美属性,或云美的潜质,在主体的意向性召唤中使其美的潜质或属性得以呈现或云“敞亮”;从审美主体的角度看,一是需要排除欲念,使心境空明虚静,凝神注目于对象物;二是主体是以独特的智慧、灵性进行直观,没有这个条件,也很难谈到审美观照。 审美观照是人的主客体关系的一种特殊方式,其过程是相对短暂的。长时间的与对象物凝神观照是很难想象的。但是审美观照却是主体进入审美过程、审美情境的最重要的、最关键的阶段。在进入审美观照的同时,主体暂时隔断了与其它事物的所有的、任何方式的联系,而有意或无意地投入于此一对象的凝神注目之中,从而产生审美愉悦。主体与对象在观照中形成了物我两忘的情境,其实,这种物我两忘的情境,还是主体的一种感受而已。但与这种情境相伴的,恰恰是主体所产生的审美愉悦。在观照达到极致时,就是叔本华所说的“自失”的状态。叔本华颇为深刻地论述了主体在进行审美观照时的情境,他说:“人在这时,按一句有意味的德国成语来说,就是人们自失于对象之中了,也即是说人们忘记了他的个体,忘记了他的意志;他已仅仅只是作为纯粹的主体,作为客体的镜子而存在;好象仅仅只有对象的存在而没有觉知这对象的人,所以人们也不能再把直观者[其人]和直观[本身]分开来了,而是两者已经合一了;这同时即是整个意识完全为一个单一的直观景象所充满,所占据。”.[2][2]叔本华所说的“直观”,从美学意义而言,与我们说的“观照”基本上是一致的。尽管叔本华的观点有其自己的出发点,但这里对于“直观”也即审美观照的分析是较为充分和合乎实际的。值得注意的是,叔本华在论述审美观照时指出了由此而产生的审美愉悦(或云“快感”),他说:“不管它是由艺术品引起的,或是直接由于观审自然和生活而引起的,本质上是同一愉快。”[3][3]在我看来,进入审美观照的过程,必然带来的就是主体的审美愉悦感。主体隔断了与其他现实事物的关系,而以特殊的兴趣和情韵凝神观照某一特定的对象,以至于达到物我两忘、“自失”于对象之中的程度,不能不使主体产生一种充塞身心的审美愉悦感。刘勰所说的“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文心雕龙.神思》)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饮酒》其五)等等,都是在审美观照中获得了愉悦感。什么是审美观?审美观是什么意思?审美观是一个人用什么样的审美观点、抱什么样的审美态度和运用什么样的审美方法对自然景观、社会生活、文学艺术和人生进行审美活动的总称,是一个人审美情趣和审美理想的集中表现。审美观是一个哲学概念。所谓审美,指的是主体人对客观事物的审美意识,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逐步积累起来的审美情感、认识和能力的总和。它包括审美感受、审美趣味、审美观念、审美能力和审美理想等范畴。人体美的审美标准是复杂的,它既有统一性,又有多样性,不存在永恒的、绝对不变的标准。从医学角度来看,评判人体美也要达到健康与美的和谐统一。健康是容貌美的基础:人体生理功能健全和机体健康是容貌美的基础,任何一种美都离不开审美对象本身所具有的正常规律,人体美也不例外。如果人体生理功能有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容貌的审美,并有可能形成容貌的生理缺陷,而容貌的生理缺陷又会引发心理问题,进而影响人体美感。人体比例要符合形式美的规律和社会普遍审美要求:人体美是社会美和自然美的和谐统一。自然美一般侧重于形式,而人体美是自然美的最高形式,它遵循形式美的一般规律,同时,人体的审美也要符合社会普遍的审美要求。整体和局部相结合原则:在人体健康状态和审美评价过程中都应遵循整体与局部并重的原则,既重视局部美化,也不可忽视整体的审美和健康。整体美和局部美相结合是实施美容操作不可忽视的原则。审美共性与审美个性相结合原则:人体审美的共性要求是在美容技术实施中遵循人们普遍接受的人体形式美的基本法则,一般的人体形式美表现为左右对称、比例均衡、线条流畅、体形均匀,动作协调。由于年龄、性别、气质、种族与地理的差异,个性审美原则是各有个性、不相雷同。因此,任何审美都是审美共性和个性得到的统一,在医学美容技术实施中既要反映人体审美的共性要求,又要突出人体美的个性特征。审美标准要不断发展:人体的审美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进步,人类对于自身的审美观念也在不断的发展,人体审美标准也不断变化。一方面淘汰那些有害人体健康的审美标准,一方面又要对正确的审美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真为美的具体内涵是重科学、尚真诚。宇宙万物,真的未必都美,但凡美必真。这是一条美的原理。任何虚假的东西都与美无缘。虚伪的爱情,犹如阳光下的肥皂泡,虽绚丽多彩,可惜转瞬即逝;“口蜜腹剑”的人,虽貌似真诚,不过纸终归包不住火。以善为美的具体内涵是重教化、尚伦理。无美不善与凡美必真相对应,这是又一条美的原理。人世间,一切恶的东西都无资格跨进美的圣殿,而且还在美的排斥之列。诚然,花花世界,无奇不有,貌美心善的人有之,貌美心恶的人亦有之。然而,披着羊皮的狼与毒蛇化成的美女,只能骗得世人怜爱于一时,岂能迷惑世人于长久。以纯朴为美的具体内涵是重本色、尚自然。“人之初”和“物之初”,未经人为的原始状态,就是人的本色、物的本色,质纯形朴,淡雅高洁。庄子赞美这样的本色,“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而众美从之”。庄子以为能体现纯朴的人,应尊为大千世界的“真人”。纯朴是中华民族的一项重要传统美德。以真为美、以善为美和以纯朴为美,三者完全协调一致,相得益彰。一切科学真理从来就是朴素无华,一切社会道德也从来就是朴素无华。熔真、善、纯朴于一炉,化真、善、纯朴于一体,晶莹圣洁,熠熠生辉,此乃人间的至美。这些就是我们所倡导的以真为美、以善为美和以纯朴为美的审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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