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架空层算建筑面积,要参加本栋楼共有面积分摊吗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架空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包括: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坡地建筑利用工作之便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3、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规定了我国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5、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6、(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分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7、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8、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者应计算1/2面积。
9、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0、层高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1、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至2.10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应不计算面积。
12、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质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13、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4、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15、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16、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17、门厅、大厅内设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18、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9、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0、层高≥2.20m计算全面积;层高<2.20m计算1/2面积。
21、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22、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23、层高≥2.20m计全面积;层高<2.20m计1/2面积。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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