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原则,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以具体核算土地增值税的形象,计算和缴纳情况。
2、 (二)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计算的应纳土地增值税额,作会计分录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实际交纳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承前例1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作会计分录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207.82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07.82万元 2、对于非主营业务的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则应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3、 ⑴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房地产完工后未转入固定资产的,转让时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时应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⑵转让以支付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已纳入“无形资产”核算的、其转让时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⑶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其转让房地产(包括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承前例2,该企业以房屋低还债务,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74.58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74.58万元 ⑷转让的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转让,转让时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⑸上述交纳土地增值税时,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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