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哪些基本原则?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关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哪些基本原则?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2、扩展资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4、(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5、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
8、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9、(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11、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12、参考资料:人民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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