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国家法官学院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成人教育!国家法官学院是1997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以法学为主,兼有经济类、管理类等多学科的国办高等院校,学院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学院还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和司法审判研究的基地,承担着对中国高、中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各级法院的高级法官及其后备人才进行任职、续职、晋级资格培训,对预备法官进行岗前培训的任务。
3、学院内设有教学部、教务部、科研部、合作交流部、电教中心等十二个行政机构并根据教学和科研发展需要,设置有多个理论教研室和学术研究机构。
4、学院还设立学术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
5、国家法官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及外聘教师153人,其中教授51人、副教授7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26人。
6、除此,还有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在京高校师资力量可资依托。
7、学院成立以来认真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以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为目标,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8、多年来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学院还逐步建立了一套科学、高效、系统的管理模式,并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学生管理队伍。
9、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积极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文件精神,学院广泛拓展就业渠道,充分利用本系统优势精心组织推荐毕业生就业,迄今为止,已为全国各级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中、外资企业、事业单位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与广泛赞誉。
10、 国家法官学院经常邀请国内外理论研究学者和各界专家召开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实务性的各类学术交流和专题研讨会,取得了一系列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优秀科研成果,翻译了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学术影响的外文资料,编辑、出版了《法律适用》、《中国审判案例要览》、《WTO与中国司法审判》等在社会各界产生广泛影响的书刊和学术专著,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1、 国家法官学院十分重视与海内外院校、学术团体、有关机构和组织的交流、联系,并与之建立了良好、稳定、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12、学院成立以来,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院校,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执行官协会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荷兰、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机构、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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