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主体与会计主体哪个大,法律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区别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
2、此处所说的“人”主要是指自然人。
3、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法人等“人合组织”类推为法律主体。
4、至于法律主体是否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就应当承担义务或者责任,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
5、普遍的认识是,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6、但也有学者认为,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或者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人,也应当是法律上的主体。
7、从人生存于法律之中而言,的确找不到一个仅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人;但是,从特定的权利角度而言,享有权利是否就一定伴随着某种特定的义务和责任,这倒也未必。
8、例如个人享有隐私权,这种“自我封闭式”的权利就不一定非得对应某种特定的义务。
9、 会计主体的定义,一般认为有两种定义方法。
10、第一种定义以ARSNo.1的观点为典型,亨德里克森(1987)将其总结为“具备这样一些特性的经济单位,即能控制所拥有的各种资财,承担关于作出和执行各种承诺的义务,以及进行各种经济活动”。
11、第二种定义方法则是“根据不同用户的经济利益来定义会计主体,而不是根据经济活动和管理控制来解释会计主体。
12、该方法是以用户为导向的,而不是以企业为导向的。
13、用户的利益,而不是企业的经济活动,规定了会计主体的界限以及财务报表应包括的信息”(贝克奥伊,2004)。
14、此种定义方法以美国会计学会(1965)的观点为代表:“识别经济主体的边界有两个步骤:确定有利益关系的个人或集团;确定这些个人或集团的利益的性质”。
15、在笔者看来,上述两种定义方法体现了不同的思路。
16、第一种定义方法蕴含了归纳的思想,通过对一系列的特征进行归纳来描述什么是会计主体。
17、第二种定义方法则体现了实用主义的思想,即会计主体范畴的界定是由用户的最终目的(或最终效果)所决定 会计主体是会计信息反映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即会计核算的对象。
18、而法律主体法律上承认的可以独立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的个体,也可以称为法人。
19、这两者是不同的。
20、 比如一个公司,下设分公司,公司有法人资格,属于法律主体,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就不属于法律主体。
21、但是分公司却可以做为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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