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捐赠款的账务处理流程,捐赠款的账务处理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请到“财务与税务”提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目前捐赠支出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二是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
3、 一、公益性、救济性捐赠。
4、又分为两部分:一是捐赠金额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部分,这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二是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上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5、以上支出在发生时一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年末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6、笔者认为若将二者分别核算,更能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更能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7、账务处理如下: 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8、理由是:这种捐赠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但企业有承担这项支出的义务,税前可以扣除,所以其支出应反映企业捐益。
9、 2、捐赠支出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以上部分,其账处理有二种观点:一是同上作为企业一种应尽的义务,发生时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年末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
10、二是发生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如果企业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则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如果说企业既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也没有资本公积金,则借记“实收资本”。
11、理由是:这部分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是一种超义务行为,其支出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成果,更确切地说不影响企业损益,在此情况下只能动用权益。
12、 二、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在业务发生时,直接冲减权益。
13、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如果企业没有资本公积则借记“实收资本”科目。
14、理由是: 这种业务的发生往往具有一定的人为因素,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与社会公益无关,不属于企业应尽的义务,确切地说应属于企业间礼上往来或情感方面的投资,不反对但不应予以提倡。
15、 2、捐赠的前提是企业有盈余或有资本,否则捐赠不成立,但盈余公积又有其具体使用范围,捐赠不在其列。
16、 3、企业接受捐赠时,无论资产还是现金,均增加了权益“资本公积”。
17、 (文/丛 芳)。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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