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是地役权,地役权通俗解释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地役权是益物权的一种。
2、我之前有作过了解,通俗来讲就是指因通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需要,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或者限制他人不动产的利用,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便利与效益的权利。
3、一、地役权的含义: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4、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5、2、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6、3、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7、4、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8、二、地役权人的权利使用供役地的权利地役权是权利人为其土地的方便和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此,地役权的实现必须以使用供役地为条件。
9、地役权人可以按照地役权设定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和方法,行使其使用供役地的权利。
10、2、从事附属行为的权利地役权人为实现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为必要的附属行为,例如地役权人为实现其取水权,需要从供役地上通行。
11、对于此种通行,供役地人也应当允许。
12、3、设置附属设施的权利地役权人为了实现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修建一些必要的附属设施。
13、例如,为了取水可以在供役地上修建水泵等设施,为了通行可以在供役地上修建道路等。
14、此外,地役权是一种从属性权利,因此,地役权不能够被单独地转让。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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