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是二桃杀三士,什么是ets缴款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使用ETS系统办税指引一、政策依据《XX市国家税务局应用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穗国税发[2002]510号/刊登于《XX国税之窗》2002年第4期)二、办理哪些税务事项能使用ETS系统?办理购领发票缴纳工本费以及缴纳一切税费等(例如:上门申报缴税、语音申报缴税、代开发票、出口预缴、代扣代缴税款)税务事项可使用ETS系统。
2、三、使用ETS系统缴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对于使用对公账户的纳税人首先应确定一个在任一间已加入ETS系统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开立的帐户为缴税帐户,然后与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和开户银行共同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便可以使用以ETS方式缴纳税款。
3、对于使用个人存款账户的纳税人可选择在任一间已加入ETS系统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属下的储蓄所开立的帐户为缴税帐户,然后与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和该银行属下通存通兑的储蓄所(注:有些银行要求到开户的储蓄所签协议书,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便可以使用以ETS方式缴纳税款。
4、(一)受理地点:经管税务分局(二)提供资料:《委托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三)办理事限:即时办理四、 如何办理缴税帐号的更改?纳税人须更改缴税帐户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的五个工作日前,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取消纳税人帐户缴税功能申请书》,由主管国税征收机关批准后,再到原开户银行办理取消原缴税帐户ETS标识,然后以新的缴税帐户,与征收机关、缴税银行重新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
5、原缴税账号只取消了该账号的缴税功能,其他功能保持不变。
6、纳税人需变更区一级主管税务机关(从天河区迁到其他区或从其他区迁到天河区),须与银行及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ETS手续,然后与银行及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
7、(一)受理地点:经管税务分局(二)提供资料:原来签订的《委托缴税协议书》一式一份新签订的《委托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取消纳税人帐户缴税功能申请书》一式三份(三)办理事限:即时办理五、如何停止使用ETS系统缴税?纳税人因注销等原因,申请停止使用ETS系统缴税。
8、应先到主管征收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取消纳税人帐户缴税功能申请书》,由主管征收机关批准后,再到开户银行办理取消原缴税帐户ETS标识,以停止使用ETS系统。
9、(一)受理地点:经管税务分局(二)提供资料:《取消纳税人帐户缴税功能申请书》一式三份 原来签订的《委托缴税协议书》一式一份(三)办理事限:清税清票后即时办理六、纳税人在缴纳税款后如何取得缴款凭证?在使用ETS系统后,使用对公帐户的纳税人可在缴税次日到其开户银行取“缴税回单”,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税局不再开具完税凭证;使用个人存款帐户的纳税人,由开户银行的储蓄所在其银行存折摘要栏上打印标有“国税”字样的扣款记录。
10、使用个人存款账户的纳税人如遇到储蓄存折满页需要换取新存折时,应要求开户银行提供该存折的缴税记录清单,并盖上开户银行公章。
11、此清单作为有效的纳税凭证。
12、七、纳税人因异地抵扣等原因须开具完税凭证,怎么办?纳税人可凭缴税银行开具的“缴税回单”或储蓄存折到主管征收机关申请开具《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13、(一)受理地点:经管税务分局(二)提供资料:缴税回单(或储蓄存折)原件、国税税务登记证、书面申请。
14、(三)办理事限:即时办理八、纳税人如遗失“缴税回单”,如何办理补开手续?纳税人因故遗失“缴税回单”,可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补开业务。
15、补开回单上须盖有银行收讫章及“补制”字样。
16、九、在使用ETS系统后,能否使用其它缴税方式?在使用ETS系统后,如果纳税人缴税帐户被查封、失效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不能使用原指定的银行帐号缴纳税款,经主管征收机关同意,可选择使用以其它缴税方式缴纳税款。
17、十、什么样的银行帐号能够用于ETS系统缴税,帐号原有功能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所开设帐户的开户银行只要加入ETS系统都可以用作缴税帐户,若纳税人指定其中一个帐户用于缴税的,该帐户除了增加缴税功能外,其原有的功能仍然保留。
18、注意事项(一)使用ETS缴纳税款前,缴税帐户内要有足够的余额。
19、纳税人提供的缴税帐户必须真实和准确,并保证在申报纳税时,帐户内有足够缴纳税款的存款金额。
20、纳税人如果需要跨行将资金转入缴税帐户的,应按银行规定提前1-2天办理转款手续,以确保缴税资金的及时到位。
21、否则,因帐户存款不足造成税款不能按时入库,征收机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2、(二)缴纳稽查查补税款、出口预缴税款、代扣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代扣缴预提所得税等仍须由征收机关开具完税凭证。
23、纳税人持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检查)系列单位发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到前台办理缴纳税款时,或缴纳代扣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时,征收员受理并通过ETS扣款成功后,打印《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并在各联加盖征税专用章,纳税人在第一联签名确认后,将第二联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
24、纳税人预缴出口货物税款的,ETS系统扣税成功后,征收机关打印《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一式五联,将第一、二联交纳税人,由纳税人于次日到缴税银行加盖“转讫”章方为有效,但须凭银行回单办理。
25、凡由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的,开户银行打印的缴税回单不记载缴税的具体事项。
26、回单只具有扣款凭证功能,不作完税凭证使用。
27、(三)正常退税须凭已缴税凭证办理。
28、纳税人因各种原因多缴或错缴税款,应向主管征收机关递交《退税申请书》及已缴税凭证。
29、已缴税凭证包括: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等。
30、征收机关按规定办理退库审批后,将税款退回纳税人缴税帐户。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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