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省六部制的职能和影响,三省六部制的职能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中书省中书省,古代官署名。
2、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
3、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
4、隋初称为“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
5、宋代中书省与门下省合并为一个机构“中书门下”,掌握行政大权,长官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
6、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
7、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
8、门下省“门下省”为官署名称。
9、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
10、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
11、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
12、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
13、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14、尚书省官僚机构。
15、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
16、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
17、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
18、“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
19、以唐代制度为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
20、六部尚书都以所在“部”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为名。
21、负责执行诏令。
22、六部三省的长官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
23、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24、其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为户)、都官(后改为刑)和工六部,与诸寺、台分别处理各类事务。
25、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总管本部政务。
26、吏部中国古代官署。
27、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
28、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
29、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
30、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31、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
32、户部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
33、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34、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
35、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36、礼部中国古代官署。
37、南北朝北周始设。
38、隋唐为六部之一。
39、历代相沿。
40、长官为礼部尚书。
41、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42、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43、兵部官署名。
44、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
45、源于三国魏五兵制。
46、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
47、各曹设郎。
48、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
49、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
50、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
51、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
52、清光绪三十二(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
53、刑部中国古代官署。
54、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
55、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
56、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57、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58、工部工部,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
59、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
60、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
61、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
62、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
63、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64、扩展资料:宋公元1086年,反变法派执政,改为三省共同议事,奏请取旨,分省治事行下,实际上使三省合一,后习惯上常统称三省。
65、南宋公元1129年,又实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时或省并,如公元1129年以礼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兼库部,比部兼司门,工部兼虞部,屯田兼农部等,还省并若干寺监入六部。
66、公元1163年,又进一步省并六部下属诸司,如以司封兼司勋,礼部兼祠部,兵部兼驾部,都官兼比部,工部兼屯田等。
67、辽代南面官系统中,设三省六部(其中“中书省”初名“政事省”),设官同于宋制。
68、金、元、明只设一省六部,一省,金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省。
69、明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
70、至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制。
71、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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