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居住证如何办理延期,北京居住证如何办理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第一步:受理 受理的条件: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单位注册:注册单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盘,到其注册所在地区人事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网上注册登记。
2、 (二)个人审核: 在网上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3、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5)如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在京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转入初审程序 第二步:初审 标准:(一)属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5、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网上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
6、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标准的转入复审。
7、 告知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初审标准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人事部门,待再次上报后进行复审。
8、 第三步: 复审 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
9、 第四步:审定及上报 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材料,通过网络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
10、 第五步:制证及下发 市人事局批准通过的,由区人事局制作《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并到市人事局盖章后,申请单位到区人事局领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1、 时 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国资委冶金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突破行业,面向社会,为您办理北京存档,职称评审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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