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法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我认为是意识,准确的说,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识。
2、根据安法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一般为“法人组织”,责任的落实最终还是要依靠“自然人”,因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故其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3、安法第十八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4、其中,无论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是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都需要主要负责人的强烈主观能动性(即意识)为支撑才能实现。
5、换言之,主要负责人先具备强烈安全意识,而后,发挥主观能动性,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并在行动中予以有力践行,如此,天天都是安全期。
6、当然,安全期也不一定安全,所以必须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否则就可能闹出人命。
7、有的人会混淆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为前者只是后者中的某一种,这实际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8、安全生产责任制包含对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及考核标准等内容的明确,具有根本性;各项规章制度则依据企业实际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具有多样性;还有一种观点,相较于意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更重要。
9、以本文开头图片中的人物为例,“意识”就是踏上桥的想法,“制度”就是桥,那么“降落伞”就是安全防护措施,当前二者都失效时,依然可以保障生命安全。
10、再如作为工厂企业自动控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仪表系统(简称SIS)的设计使用,就是防止当“意识”“制度”都失效时,对可能发生的危险采取紧急措施,并对继续恶化的状态及时响应,使设备进入预定义的安全停车工况,从而使危险、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证设备、环境、人员安全的一种安全防护措施。
11、以上。
12、附安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3、这七个内容的逻辑性、顺序性是非常明显的,从(一)到(七),从制度到执行,从隐患排查到应急救援,如果都没能挽回,那么就只能也必须“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了。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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