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规模怎么划分等级,用人单位规模怎么划分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
2、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3、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
4、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5、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
6、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7、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
8、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9、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
10、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11、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
12、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13、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
14、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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